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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茶陵县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12人公告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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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比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

  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 到工作关系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8日至4月10日下午5点

  2.填写《茶陵县“三类人员”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推荐表》(需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3.提交1寸免冠彩照4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对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进行初审推荐,县委组织部联合相关部门对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凡不具备资格者,不得参加比选。

  (三)公开比选。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着重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拟比选名额按3: 1的比例,从到低分分类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四)体检。按照与拟选拔人数2: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五)组织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与拟比选人数2:1的比例从到低分,分类依次确定考察对象。

  (六)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三类人员”提名人选合格对象建议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七)公示。对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确定的提名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备案审核。将提名人选名单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核。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茶陵县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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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陵县从三类人员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推荐表

  中共茶陵县委组织部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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