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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海口市龙华区公开选调参公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在龙华之窗网站下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相片2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选调职数与经初审符合条件参加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通过资格审查的,在龙华之窗网站公布,并通知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以实务操作的形式,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考察
根据实务操作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选调职数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考察结束后提交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最后一名选调人选。体检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的,按实务操作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空缺的选调名额,经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同意,可以按实务操作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按调配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海口市龙华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传真电话:66568060。
原标题:海口市龙华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财政国库支付局会计人员的通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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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