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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群众工作中心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选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参选对象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群众工作中心选调干部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将该表及相关材料交至县群众工作中心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参选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参选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单位出具虚假材料等情况的,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相关责任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参选对象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同一职位的参选人数应高于选调人数,形成竞争。不能形成竞争的,减少该职位的选调人数,并通知参选人员。
5、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6、对符合参选资格条件的参选对象发放《准考证》,参选对象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按参选职位分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时间每科90分钟,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答题采用答题卡。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的50%和《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50%相加为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根据各组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末位遇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参选岗位对专业有要求的,按专业对应的学历进行比较)、工作年限长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考察。
考察由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进行严格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其他人员。
(四)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选调对象,并对确定的拟选调对象面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对被举报有舞弊嫌疑的选调对象,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按照审批程序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调动、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享受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信息发布
与本次选调活动有关的各类通知、公示内容或相关信息均由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公告发布,不再逐一通知参选人员,请及时上网查询。
以上内容由文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文安县群众工作中心选调干部报名资格审查表》
咨询电话:5231805
特别提醒:
凡参选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原标题:文安县群众工作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文安县委组织部
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