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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政府批准,吉水县政府办面向全县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1.公务员2人;
2.县信息中心事业干部3人。
二、选调范围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公务员选调范围及报考资格条件
1.吉水县范围内(不含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政务文秘工作,具备经常性加班和值班的条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对象应参加工作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为确保录取人员尽快适应岗位、进入角色,报考对象须在县直正科级及以上单位办公室,或乡镇党政办公室,从事文字材料工作1年以上(可累加计算);
6.具有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7.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8.身体健康;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县信息中心事业干部选调范围及报考资格条件
1.吉水县范围内(不含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政务文秘工作,具备经常性加班和值班的条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对象应参加工作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为确保录取人员尽快适应岗位、进入角色,报考对象须在县直正科级及以上单位办公室,或乡镇党政办公室,从事文字材料工作1年以上(可累加计算);
6.具有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7.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8.身体健康;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确保县政府办公室队伍的稳定性,以上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录取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县外的遴选和选调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