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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16年长春市直、区直机关遴选62人公告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16-03-2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3月28日8:30~11:3013:00~16:30

  2.报名地点:长春市人才市场三楼(长春市安达街229号)

  3.报名须知:报名考生需下载《2016年长春市直、区直机关面向市、县以下党政机关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推荐表》(长春市所属各县(市)区检法系统报名考生需经现工作单位盖章同意后方可报名),认真填写相关事项后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干部档案中公务员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的复印件,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需粘贴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式三份。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需提供任现职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4.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合并相近职位;不能合并的,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长春市集中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其中,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和《文字综合知识测试》。根据笔试成绩,在及格人员中每个职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察

  各招考部门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其中,“文字综合等相关工作经历”资格,考察时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依次进行递补。

  五、办理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人选,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公务员局进行审批,并办理相关转任手续。遴选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或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遴选。

  政策咨询电话:

  长春市委组织部:0431-88776158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公务员局:0431-89871378

  >>>点击下载

  2016年长春市直、区直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职位及条件一览表.xls

  2016年长春市遴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公务员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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