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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6年普定县部分县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遴选10人简章

普定县人民政府网 2016-03-2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签署“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附件3);

  (3)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的,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附件4);

  (6)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名表。

  报名工作结束,由各部门将报名相关资料递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的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其理由。

  (三)面试

  本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统一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拟报遴选职位所需的政策法规知识、专业知识和能力等。统一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汇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 10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1:3比例进入下一环节,不足比例的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2016年4月9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不足差额比例的职位可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两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按政审要求进行考察,公务员(参公)身份的确定,以个人档案为准。考察工作结束后,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遴选拟调的对象。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和各主管部门提交的考察情况,确定遴选拟调的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如遇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空缺岗位按面视成绩依次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待遇

  通过公开遴选调入单位后,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身份职级不再保留。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若有违反相关纪律,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遴选工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六、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1-38227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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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定县2016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汇总

  承若书

  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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