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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类考察
同一类别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超过计划数2倍以上的,综合优先考虑人员、组织推荐意见等,按照1:2的比例,择优提出考察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一类别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选拔计划数2倍的,该类别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考察。
考察按照“公开公平、综合比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类进行,同一类别人员原则上由同一考察组考察。采取量化计分、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延伸考察、专项调查、集体面谈等方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立场、德才素质、工作实绩、一贯表现、廉洁自律、群众口碑等情况,以及政策理论水平、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情况。
五、组织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进行一次递补(因特殊原因,一时无法作出体检结论的人员可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待作出体检结论后再正式提名或登记)。
六、集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提名人员(含暂未作出体检结论人员),在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分类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提名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任职时间、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需要公众知晓的信息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取消选拔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试岗锻炼
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拔的,作为乡镇党政副职提名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安排到相应岗位试岗锻炼,提前熟悉乡镇环境和工作业务。提名人选一般安排到工作地所在乡镇;同一乡镇提名人选超出1名的,可交流到其他乡镇。提名人选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选拔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八、提名选举
乡镇换届选举时,县委按有关规定提名,相关乡镇召开党员大会(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按章、依法选举。
九、公务员登记
提名人选当选的,在行政编制限额内按公务员身份进行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未当选人员,回原单位比照原工作职位进行安排。
从“四类人员”中公开选拔担任乡镇党政副职人员须在平昌县乡镇工作不少于5周年。未满5周年的不得调动到本县县级部门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县(区)。当选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享受相应待遇,工作在第一书记岗位,驻村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到岗履职。
十、纪律要求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全程监督从“四类人员”中选拔乡镇党政副职提名人选工作,凡是存在个人情况弄虚作假、不符合选拔条件以及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等情形,一经查实,对选拔人员全程“放下”、取消选拔资格,并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次公告通过县政务网、党建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县电视台、广播等发布,请“四类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动态信息,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报名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6222765。
原标题:关于2016年从村党组织书记、乡镇事业人员、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乡镇党政副职提名人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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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