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考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若达不到该比例,取消本次公开遴选。
2.计分办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16年4月21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政策法规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4.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在广安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若总成绩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分数保留2位小数点。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等方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3.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拟试用人员名单在广安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节假日)。
(五)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市惠民办试用3个月。
(六)调动。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情况,经市惠民办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由市惠民办按程序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未尽事宜由市惠民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安市惠民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广安市惠民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