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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
对确定为拟选派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选派选调
1.拟选派到招商引资办事处的人员在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培训两周,进一步熟悉招商引资工作,培训结束后经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考核合格的,派驻到相应办事处开展工作。
2.其他拟选调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填写《调动人员审批表》,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3.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八)选派到招商引资办事处人员待遇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1.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待遇不变;
2.每人每年购买一次300元人身意外保险;
3.在办事处工作期间,周末不休息,每月可集中调休;
4.差旅补助按照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选派选调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派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整个选派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人社局人事股 6217685
组织部干二股 621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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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乡县委组织部
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9日
原标题:西乡县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派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nxx.gov.cn/xxgk/xxgknry.jsp?urltype=egovinfo.EgovInfoContent&wbtreeid=1001&indentifier=75524469-5-15_B%2F2020-0109001&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