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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2日(上午08:40-11:30,下午14:4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大会议室。
3.收费标准: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
4.报名办法
⑴报名由各遴选单位在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⑵遴选单位审核遴选对象的报名材料,并在《三都水族自治县2016年县直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遴选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后,统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信息考务服务中心。
5.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⑴认真填写《三都水族自治县2016年县直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份,同时在单位意见栏需有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教育、卫生需有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加盖单位党委或党组公章确认。
⑵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推荐报考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⑶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文件、转正定级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需考生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
⑷报考人员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一份;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⑸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由推荐单位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证明原件。
⑹近3年获得乡镇及以上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表彰者,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⑺报考人员报考逆向遴选岗位的需填写《放弃公务员(参公事业)身份报考承诺书》。
⑻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4张(与报名表照片相同)。
⑼遴选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备注:由遴选单位负责审核报考对象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同时审核人具实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有经手人具实签名、联系电话,并对出具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三)资格审查
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汇总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信息考务服务中心。遴选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遴选计划、取消遴选职位或降低遴选比例。遴选职位取消的,参加该职位遴选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地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大会议室。无适合改报职位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综合测试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及应变能力等。遴选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遴选计划、取消遴选职位或降低遴选比例。
笔试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遴选计划、取消遴选职位或降低遴选比例。
面试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测试等方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