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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宣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及改革后县级机关的用车管理和保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宣恩县内外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到宣恩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职位
详见《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内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不含工勤人员)的工作人员以及县外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工勤人员)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5年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7)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面试与考察相结合。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由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中国•宣恩网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3月24日
2.报名地点: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