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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专班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面向社会和报考单位、所在单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办理录用(聘任)手续以报名时职务为准,按所报考的岗位性质进行管理,职务发生变化的不予认可。其中报考一线锻炼职位的,办理借调手续。
六、其他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4—5221432
附件:
宁津县公开选调工作专班
2019年12月31日
原标题:2019年宁津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Lki3ToHNntaGAkgji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