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准考证发放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打印并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将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用100分制。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1)笔试时间:2020年2月2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名次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对象未达到招录人数1∶3,则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到网站查询。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选调职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由高至低排序,与招录职位人数1∶1等额确定。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应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情况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凡发现档案信息材料造假、涉嫌造假或者存疑的,将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对于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资格的,由选调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并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在办理拟选调人员的调动手续过程中,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办理调出手续的、或本人自愿放弃办理调出手续的,经选调机关同意,可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报名者只限报一个职位,若多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是参加考试和体检的凭证,未携带以上两证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报考者在报名填写“专业”栏时应严格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可到网上查询)进行填写;
(四)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拟选调人员现任职务职级高于一级科员的,需同意放弃原职务职级,按照一级科员职级办理调动手续。如拟选调人员不接受此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六)拟选调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从调入之日起在清城区工作需满五年;
(七)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本公告及其附件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20年1月7日。其中,30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7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月7日后出生;
(九)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以上公告由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及选调单位负责解释,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区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763-3939387。
点击下载>>>
1、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
2020年1月7日
原标题: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976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