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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但只递补一次。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全程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现场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2月底。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五)经历业绩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即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和奖励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指标设置详见《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综合岗)》(附件4)。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宣威市医疗保障局提供《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4)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宣威市医疗保障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决定拟遴选人员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宣威市医疗保障局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取消遴选资格。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或自动放弃的,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的,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遴选对象须服从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对其的岗位安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生自报名至遴选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的,后果自负。
本次遴选工作由市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0874-7162201
咨询电话:宣威市医疗保障局:0874-6189600
六、本公告由宣威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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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医疗保障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综合岗位).doc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日
原标题: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w.gov.cn/index.php?a=shows&catid=147&id=15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