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资格审查
佛山市档案馆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其余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报名表上所标注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收到参加各轮考试的通知。若报名人数未达选调人数1:3比例的,由我馆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资格复审。面试前,面试人选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再次审查: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文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对其公务员身份确认的证明(盖章原件)以及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由佛山市档案馆决定是否递补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个人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按照公务员选调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在佛山市档案馆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事宜,由佛山市档案馆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7-29398697、83325237。
2.选调工作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或更改事宜,详见佛山市档案馆官网公告(http://www.fsarc.gov.cn/)。
点击下载>>>
佛山市档案馆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佛山市档案馆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标题:佛山市档案馆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oshan.gov.cn/zwgk/rsxx/zpxx/content/post_3298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