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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详见《西安区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计划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选调: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2.最低服务期年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不能转任、调出的;
4.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未进行组织认定或认定不准确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各选调岗位按照选调名额1:5的比例组织笔试,报名人数低于选调名额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名额,不足5人的取消相应岗位选调。如因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比例,导致取消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上午9:00至2020年1月23日下午17:00;
(2)报名网站及方式:考生可登录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ljmdj/进入报名系统。浏览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选择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人员通过网站下载报名表,于2020年1月23日前将填写完的报名表发至xaqzzbgb@163.com(需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的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后一并发送),发送后通过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453—5899653)
2.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本人到现场再进行资格审查。2020年1月18日--1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西安区西长安街邮政路西安区政府前楼401室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西安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与本人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带电子版(jpg格式);
(5)近五年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或者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公务员登记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20年1月9日上午9:00至2020年1月23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报名费90元,不接受现场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内全额交纳报名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20年2月17日9:00开始,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截止2020年2月19日17:00。(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