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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之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法。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验核后退回本人。快递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可邮寄复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3.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51号,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邮编:54700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河池人才网下载),一式二份(双面手工填写);
(2)近三年来个人工作总结(含入职后工作设想);
(3)身份证、学历证(含第一学历)、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及其他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4)确定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或材料复印件;
(5)近期5寸生活照片1张。
报考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和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适岗比选确定考察对象。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1:3确定考察对象。由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七)调动和任职
按照《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局属二层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2259199,邮箱:gxhcfc@163.com。
原标题: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河池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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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