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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2014年上半年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20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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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提交报考申请。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6日10:00至2014年3月9日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 (http://www.cqleaders.com)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 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承诺书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登记照,jpg格 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用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资格审查表、成绩查询等)。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 选资格。
       2.资格初审。市纪委监察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在2014年3月11日17:00前 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报考人员不得自行更改报考职位。报考 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向市纪委监察局咨询。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于2014年3月13日17:00前在网上支付笔试费用(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考。
       5. 公布报名和开考情况。2014年3月14日,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报名和开考情况。各职位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该职位遴选名额的比例不低于4:1, 达不到该比例的,由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减少遴选名额。若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如报考该职位人员符合报考其它职位条件,经市纪委干部室审核同 意,可改报其它职位;如不改报其他职位的,可退还笔试费用。
       6. 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3月19日10:00-3月21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 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按要求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1.综合知识测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综合知识测试,测试时间为2014年3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分值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专业知识测试
       报考案件管理岗位的需加试案件管理系统操作;报考案件审理岗位和案件检查岗位的,需加试相关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按照4:6的权重计算笔试 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为2014年3月22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 证),分值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可于2014年4月上旬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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