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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考察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为遴选人员在现单位的个人表现,工作业绩、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六)体检及确定拟调人员
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然后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
体检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由教育局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本人,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教育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及聘用待遇
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因取消资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者,经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由县教育局通知拟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遴选单位报到。
遴选对象现任岗位职务层次高于遴选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岗位对应职务层次聘用,不保留原待遇,且按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岗位聘用,确定工资标准,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次遴选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设立监督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6600779
县教育局 0839-6602126
2.监督电话:
中共剑阁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筹备组:0839-66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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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剑阁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
2019年 12月 24日
原标题: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剑阁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遴选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jg.gov.cn/articleinfo.aspx?id=63653&ci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