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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6西双版纳州司法局遴选3人公告

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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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须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式2份(可从前述网站下载),经所在工作单位盖章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州司法局政治部501室现场报名。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至3月1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司法局政治部,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98号州司法局政治部501室,联系电话:2122207。

  (三)资格审查

  由州司法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以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参考人员的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各占总成绩的50%。

  (五)组织考察

  遴选机关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以遴选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遴选职位的职责要求,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州司法局纪委的监督。监督电话:0691-2145524(州司法局纪委)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司法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91-2122207,联系人:周冬云、马清萍。

  原标题:西双版纳州司法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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