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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选调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察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九、公示
1、考察合格的选调拟聘人员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核定后将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的,经查证属实,则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公开选调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程序安排、成绩公示、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注意事项和要求等,都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凡不按规定和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十、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聘用人员,由选调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审批表》,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编制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后,约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选调纪律
1、本次选调工作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
2、对应聘人员、选调单位和选调工作人员在本次公开选调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相关事项
1、本公告由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监督举报及咨询电话:
邵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739-6834303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6821148
0739-6801216
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739-68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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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7日
原标题:2019年邵阳县综治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gk.syx.gov.cn/articles/10121/2019-12/62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