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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复审
2020年1月5日至7日,由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复审材料包括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认证报告。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市政府办公厅通知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为3: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由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满分100分。注重对参加人员能力素质、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察了解。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1月11日,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核算,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按2:1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其中四级调研员职位考察对象2名,差额1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考察对象8名,差额4名)。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市政府办公厅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考察对象工作资料、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市政府办公厅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分别在调入人选所在单位和市政府办公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试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后不影响调入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拟调入干部的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工作单位。
(十)办理调入手续
试用期满后,市政府办公厅对试用人员进行了解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83608748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监督举报电话:83609867
市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16日
原标题: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j.gov.cn/xw/tztg/201912/t20191216_3665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