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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县委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按2:1开考。
(三)笔试、面试和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30%、10%,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总分100分。笔试成绩确定后,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可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考察。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走访、民主测评、谈话了解等方式,对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总分100分。依据笔试、面试总得分,由高到低按1.5∶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笔试、面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届时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全程监督(县纪委监督电话:0933-6121323,县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3-6121173)。
五、其他事宜
1.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报考者和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
3.选调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4.未尽事宜,由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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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崇信县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原标题:中共崇信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ongxin.gov.cn/xwzx/tzgg/201912/t20191212_723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