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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笔试定于2016年3月5日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案例分析和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职位选调名额的3倍,未达笔试规定比例的职位,经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调整该职位笔试开考比例或调减该职位选调名额。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及选调名额调整情况,于2016年3月4日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属四川省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其中一二三类艰苦边远地区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四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6年3月4日到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楼302室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领取笔试准考证。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该职位选调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暨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6年3月10日前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者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成都市双流区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原件、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职位,还须提供由相关工作单位出具的其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依次递补。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选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者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考察及体检。
(五)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据实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区干部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
为保证本次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选调过程接受双流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双流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028-85736202)
咨询电话:双流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5811132)
原标题:成都市双流区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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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