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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考核
报名结束后,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选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沭阳县政法委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
考察结束前,选调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未受处分证明以及2018年年度考核表。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www.shuyang.gov.cn),公示时间为5日。
在考察、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办法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到选调单位先行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能够适应岗位的,且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县委政法委提请县委编办、县人社局适时办理调动手续。不能适应的,回原单位上班。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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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委政法委
2019年12月12日
原标题:沭阳县法学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huyang.gov.cn/zgsy/018/20191212/018_a21ed878-6644-463c-b79f-a8ef267a23d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