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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采用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意愿素质、智能素质、人格素质和知识素质等方面;所有报名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有三分之二以上考官同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3.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成绩公布。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选。
(四)体检
根据考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层次高低及年龄由小到大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考调人员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或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每个缺额名额仅递补一次。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举报,也可直接向县纪委监委检举和申诉。
五、本公告各考调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本公告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按干管权限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0831-5720735;
中共屏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31-575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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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屏山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2019年屏山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doc
原标题:屏山县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19150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