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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考官组成: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纪委、县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进行全封闭面试。
3、面试时间为3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分,并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程序。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并按规定进入面试室。
七、成绩计算
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根据计分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5名考官的分数相加除以5所得分数即为该面试人员最后得分。
面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以职称高者优先,如还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经历业绩评价的方式进行。
八、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要求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选调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小组。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进行考察,若有不良反映,经核查属实的一票否决。
体检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选调岗位计划。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一)参与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我县公开选调。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纪委派驻陆良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陆良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874—6212929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6939531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陆良县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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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9日
原标题: 陆良县 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nqjrs.cn/subsite_detail.asp?Twzbh=8&id=14231&lb=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