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河北:2016年沧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选调6人公告

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6-02-2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考试

  考试内容分为笔试、面试。

  (一) 笔试

  1、 笔试内容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于3月7日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到市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说明。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沧州人力资源网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从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在沧州人力资源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五、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来确定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资格复审

  根据选调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较高者,岗位工作经历较长者,学历高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人力资源网公布。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沧州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选调;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调动,不合格的,取消调动和聘用。

  十、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

  1、《2016年沧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6年沧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咨询电话:

  沧州市住建局人事科 8698632

  沧州市卫计委人事科 2160810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3206528

  2016年2月23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