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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要求:
(1)由本人自愿报名,报单位批准同意;
(2)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
(4)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的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者有无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证明;填写《怀化市国资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怀化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笔试主要测试与职位相关的写作或专业能力。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国资委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如果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试用及正式办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调人选,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国资委与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间工资、行政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选调到市国资委后,须在市国资委工作5年以上,5年内不得参加其他单位的公务员选调(遴选)考试。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选调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713910(怀化市国资委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怀化市国资委公开选调2名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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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国资委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