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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考试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参考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人选到区委组织部相关股室试用,试用期限3个月。
(六)调入
对试用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及考察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在选调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
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利州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9-6183509、0839-6183518
原标题: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调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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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