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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15日。
2.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1号(白招牌)兴泸龙泉大厦(原人民银行大楼)泸州市应急管理局五楼506。上午9:00-11:50,下午2:30-6:00(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人事培训科,王晓莉,0830-2280881。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吴正勇,0830-3119224。
(2)网上报名:电子邮箱:40385249@qq.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所在单位性质、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4)各类获奖证书;
(5)报名表(从网上下载,A4纸双面打印,亲笔签名);
(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2张。
现场报名的,以上1-4项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供查验存档。
网上报名的,以上1-4项材料先提供扫描件电子档,在确定为面试对象时须提供原件。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泸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资格审查,组织开展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提供原任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明确是否达到服务年限)。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后续程序。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泸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形成竞争,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未形成竞争则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
由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按人社部门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组织等额体检。
(五)集体讨论决定
由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六)转任
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调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公告由泸州市应急管理局人事培训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7日
原标题: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调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194b4a89f82a4d01856ee4c128e009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