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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⑴ 报考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⑵ 报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以及人事部门认可的相关资格证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⑶ 报考人本人2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
⑷ 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取得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机构编制部门对现工作单位事业单位分类认定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获得事业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
⑸ 报考文秘岗位的需提供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发表的文章10篇左右。
(三)资格审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按照选调条件对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四)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湖南运管网公布。
笔试:选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参加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道路运输管理局人事科通知为准。
面试: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并列且入围的均参加面试),面试入围人员中途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报考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专业素养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五)体检、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对拟调人选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进行审查核实,同时了解德、能、勤、绩、廉的有关情况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研究与公示。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和拟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七)调入。拟调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符合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原单位。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人事党群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82582268
监督电话:0731-82582269
原标题: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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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