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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对其公务员身份确认的证明(盖章原件)以及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决定是否递补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个人承担。
(五)考察
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务(职级)均为职位表所列职务(职级)。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职位表职务(职级)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
(五)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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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19年11月26日
原标题: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ncheng.gov.cn/chancheng/cc308/201911/a3b656f14bb249db998776aaa746ef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