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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6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5人公告

吉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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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上旬,合格者发放准考证。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则调减职位计划数。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5、笔试。笔试于2016年4月上中旬进行,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知识、案例分析以及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通知本人。

  6、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进行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8、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9、确定人选。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选,报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同意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出现遴选职位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照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10、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市人大机关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遴选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对遴选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遴选未尽事宜由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联系人:肖露,8222206(办),15170879188(手机)。

  严肃工作纪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原标题: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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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吉安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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