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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人数1:2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由石峰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石峰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出现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石峰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转任
考察、体检后,由石峰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株洲市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选调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转任后1年内不得参加其他选调,不得流动调配到其他单位;不符合的,由选调单位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本次选调职位的职务层次为科员,选调对象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不予保留,职级可保留。
十、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
0731—22629652(株洲市石峰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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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原标题:2019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zksw.com.cn/info-detail-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