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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考调。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所在地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满分100分,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考调名额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可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当天,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考调名额的2倍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4.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的考察,由州体育局对其德、能、勤、绩、廉及其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5.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经州体育局党组研究在考察人员中按考调名额等额确定试用人员。考调人员到州体育局办公室试用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应试者实际工作能力。
6.公示
试用期满后,由州体育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情况初步确定正式考调人员名单,在凉山州体育局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调动
根据公示情况,由州体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正式考调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的调入后,原则上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并保留原职级。
四、纪律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调资格。
2.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五、本公告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 2168302
监督电话:0834— 2161826
原标题:凉山州体育局关于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文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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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