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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2016年1月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按照分数线上人选确定进入业绩考核评价人选, 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开。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
4、业绩考核评价。由县委组织部审核汇总,形成进入业绩评价程序人选名单。组建由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组成的评价小组,制定业绩评价方案,对进入评价程序的年轻干部进行业绩评价。业绩评价重点考核人选的工作学习经历、工作实绩、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5、面试。业绩评价结束后,按业绩评价成绩的高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选,进行结构化面试。
6、确定考察人选。根据业绩评价成绩×50%、面试成绩×50%之和确定总成绩,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7、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及与报考职位的适应性。
8、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并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用。
9、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10、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县主要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对本次竞争性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任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任满一年后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者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六、纪律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广泛宣传动员,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参加本次选拔工作。参与本次选拔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推荐人选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拔资格。
县纪委对整个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88—5111518
监督电话:0888—5106881
本次选拔工作的其它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
原标题:玉龙县2015年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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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龙县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