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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
面试后,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其中,组织笔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综合得分排名)。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由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纪、廉方面及与选调岗位匹配程度等。考察阶段,本人需提供近两年的个人体检报告。放弃考察或考察不通过的,按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四)办理转任手续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监督与联系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具体解释。联系电话:0573-82838435,监督电话:0573-82838068(区委组织部)。
联系地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33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2838435,联系人: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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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11月21日
原标题: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19/11/21/art_1579700_40388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