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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体检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各考调单位和区人社局进行公示。
(五)组织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具体费用标准以医院确定的标准为准,由医院直接收取。
(六)政审考察、公示及调动
面试、体检通过者进入考察。组织考察以谈话和查阅档案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一是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品德、勤政廉政、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二是年度考核情况;三是个人档案是否齐备,"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清楚。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考试、体检及政审考察结果,拟调人员名单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在一个月内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工作纪律
本次考调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整个考调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各考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调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调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从调入之日起在安居区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各考调单位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区人社局人事人才管理股 0825-866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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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安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7日
原标题: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安居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suining.gov.cn/zkxx/-/articles/103307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