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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报名人员可登录“灯塔-济宁党建”网站“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人选名单。根据遴选或选调的职位计划,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选调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遴选职位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选调职位面试由各选调机关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各遴选选调机关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应在面试前完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遴选、选调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职位的考察人选,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遴选选调机关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遴选选调机关负责。综合考察情况,按遴选选调职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选调机关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遴选、公开选调机关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分别在“灯塔-济宁党建”网站和拟遴选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生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拟遴选人员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遴选机关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将拟任职人员名单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任和任职手续。
附件:
3、2019年济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1日
原标题:2019年济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件来源:http://www.jnswzzb.gov.cn/gwylx/article/?i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