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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咸宁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选聘48名工作人员公告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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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选聘信息通过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和咸宁市政务内网发布。

(二)报名

(1)考生在报名之前应征得本人所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16日(星期六)下午5:30。

(3)报名地点:报名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地点请见《选聘单位联系表》。

(4)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5)报名材料:①《报名表》一式2份(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③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④2016-2018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⑤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录聘文件或其他相关进入单位方式佐证材料复印件;⑥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其它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材料;⑦以上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和电子照片;⑧所有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人签字确认。

(三)资格审查

(1)由各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对资料不全的,说明缺少内容,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整。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2)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核减岗位选聘人数或取消该选聘岗位,被取消选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11月20日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此次选聘笔试和面试均不收取考试费用。

(2)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11月27日--28日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和面试均需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入场,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并带齐。

(3)笔试。笔试于11月30日进行,实行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表达能力。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对于专业要求高、技能操作性强的岗位,可采取说课(讲课)、技能操作等面试形式。

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选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选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认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事项要求在面试之前以面试公告形式进行发布。面试公告发布之后,考生临时弃权,面试可正常进行。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参加本场面试(同一考官、同一题本)考生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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