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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南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5人公告(第1号)

普洱党建网 201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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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开遴选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经历业绩评价、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涉及本次公开遴选的公告在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pes.gov.cn)和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pezy.chinacourt.gov.cn)发布。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公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部门同意后,须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普洱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4. 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职位工作经历、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公务员职级套转等)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思茅区茶苑路6号西区四楼6439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三)资格审核。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得低于1:5。对达不到公告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职位招考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与遴选单位共同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四)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胜出;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普洱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政治理论,党史、新中国史,时事政治,省情、市情,公共管理基本知识,全市当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等。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由组织人社部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有关网站公布。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从遴选职位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因该职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不足比例的,可等额或差额面试。

3.经历业绩评价: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有关网站公布。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相关评价证明材料(需提供材料另行通知)。

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拟遴选职位及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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