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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支付。
(六)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委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考察、查阅个人档案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参与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中递补。
(七)决定人选。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遴选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过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公开遴选工作邀请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市委组织部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遴选工作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普洱党建网了解公开遴选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参加遴选人员通过笔试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及后续相关遴选环节的,视为浪费遴选资源,取消当年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普洱市公开遴选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2189010
监督和举报电话:0879—2189521(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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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原标题: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www.pedj.gov.cn/tzgg/3214828307218636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