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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广州市以外户籍的,经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八)岗位薪酬待遇
选调人员聘用后按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选调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它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选调对象及其它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选调单位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选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盖章),经选调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并经同意后方可选择选调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它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三)咨询电话:020-82720060;监督电话:020-82726285(工作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
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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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7日
原标题: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z.gov.cn/hrssgz/ywzt_rszd_sydw_zpgg/201911/b9a2cfc86d0f4decb70463d1563966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