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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同意报考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印章(高州市外报考加盖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印章)。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3.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需所在单位加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4. 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上半身彩照3张。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7个工作日)。采取现场报名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及邮寄地址:高州市中山路59号市委大院2号楼522室。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3:1以上(即18名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考试
1.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人选参加面试。
2.笔试、面试的具体方式方法届时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发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五)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经高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选调对象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高州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高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咨询,联系电话:0668-661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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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州市纪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原标题:高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gk.maoming.gov.cn/555615279/581379935/201911/t20191104_246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