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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6石城县农业和粮食局选调2名畜禽屠宰监管人员公告

石城县人民政府 201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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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主要分为民主测评和工龄、奖励两部分。

  1.民主测评。分值为60分。参加测评人员为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20人以下的单位,所有人员全部参加,20人以上的单位随机抽取20人参加),按优秀率计分。借调人员在借调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2.工龄、奖励分。分值为40分。一是工龄分。每年按0.5分计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二是奖励分。2011年以来个人在所在单位或借调单位获省(部)级以上、市(厅)级、县(处)级、县级部门表彰的分别按12分、8分、6分、4分计分,同年、同项目按最高级别层次表彰计分一次,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考核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向选调领导小组提供2011年以来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原件和复印件。工龄分按虚年计算,终算时间截止2015年12月31日。

  3.按考核得分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与前2名分数并列者,均列为入围对象,由县农粮局班子成员会进行票决,推荐拟体检对象,报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如报考对象少于或等于招聘职位数的,则不进行考核,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察。

  (四)体检

  入围前2名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报考对象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选调对象工作单位或有关媒体公示7天。

  (六)办理调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确定拟调动对象,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开选调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严格把好公开选调工作各个环节,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原标题:石城县农业和粮食局公开选调畜禽屠宰监管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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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农粮局公开选调畜禽屠宰监管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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