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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职务任免文件等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予笔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而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局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如政治审查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主动放弃,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不同意调出或不接受前往考察的,由我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拥有职位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五)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务均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该职务(职级)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
(六)联系和咨询电话:0757-82221051、8224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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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佛山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szzb.gov.cn/gwygl/201910/t20191031_7603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