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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遴选机关负责实施。遴选机关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机关决定是否递补,并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遴选对象,名单在红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机关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由遴选机关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遴选工作原则上在2020年2月底前完成。
十一、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业务水平测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遴选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遴选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报考人员进入遴选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遴选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两年内不得参加湖南省公务员遴选。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和遴选单位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19372(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
各遴选机关职位条件等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附件下载>>>
附件1,2019年湖南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019年湖南省直监狱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计划及相关要求.docx
附件3,2019年湖南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xlsx
附件4,2019年湖南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docx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xw.gov.cn/content/2019/10/31/11183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