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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转任)工作全过程。遴选(转任)机关收到报考人员上报的《报名表》和有关材料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短信+电话”的方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收到市委办公室发送的准考证(邮箱发送),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五、考试、考察和体检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按遴选(转任)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市委办公室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干部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由主评委统一向考生宣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分数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转任)职位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市委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转任)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对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考生,到其前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视情节暂缓考察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4、体检。综合考察情况,按遴选(转任)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进入考察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转任)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转任)的人员,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对违反公开遴选(转任)纪律的报名人员,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转任)资格、向工作单位通报、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市委办公室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234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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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原标题:2019年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遴选(转任) 公务员
文件来源:http://www.jnswzzb.gov.cn/html/?1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