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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龙山县纪委监察局选调6人公告

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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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根据工作需要,龙山县纪委监察局决定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共选调工作人员6名,其中县纪委监察局文秘人员1名(行政编制),县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5名(事业全额编制)。

  二、选调条件

  (一)县纪委监察局文秘人员(1名)

  1、身份为全县各级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

  2、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3、男,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6、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7、县直或乡镇工作2年以上(含2年)。

  (二)县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5名)

  1、身份为全县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参公人员);

  2、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6、具有财务、审计、法律、工程建设、造价等执业资格证;

  7、县直或乡镇工作2年以上(含2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尚在试用期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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